爆料公社

爆料公社

公開社團561.4萬位成員

1. 發佈在平台的所有內容都將由用戶本人承擔一切責任,管理平台沒有義務監督或刪除用戶內容,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2. 經管理團隊的判斷,若該用戶內容妨礙了其他用戶權益或違反社會秩序,將無警告的禁言或立即凍結和刪除帳號或用戶內容。 3. 用戶發布文章即同意內容可被媒體自由取用,若經媒體採用並標明出處爆料公社可增加個人金幣。 4. 用戶發文、留言互動都可累積金幣與個人積分等級。發文樓主有權限可在該樓禁言或刪除該樓不當留言。 5. 發文要附圖或影片,留言請以社團的和諧與歡樂為原則,希望這樣的原則可以保持社團的歡樂氣氛! 6. 【社團發文規則如下:符合其中1點即可】( #貼文請務必附上時間地點) 1.符合八卦成分(愛、恨、情、仇、財、恩怨)。 2.符合新聞價值、新奇大小事,的任何話題。 3.符合大家需要一同關注的重要公共議題。 不符合上述三點時PO文,管理員會視情節刪文禁言或踢鎖,管理員刪文不會通知。

加入爆料公社,掌握最即時的消息

多樣化社群等你加入


爆料知識魔置頂

爆料館【發文前,請先詳閱本文】!

#爆料館發文須遵守事項如下: 1:#文章內容需具備以下成分: 具有八卦內幕,具有新聞價值,新奇大小事 或具有大家需一同關注的任何重要公眾議題 #文章需檢附時間,#地點,#以及相關事證之影片圖片 2:#相同事件請彙整成單篇文,#嚴禁擠牙膏式一文多發 3:#需補充文章內容方式如下: 如有#相關文字需要補充,#請善用編輯貼文功能 如有#增加影片或圖片必要,#請自行刪除該文章 #彙整成單篇文後重發,#或放置文章下方留言處 4:#只要是公開社團【下方圖示】#就嚴禁露點需上馬賽克 5:不管任何顏色,只要是#黨政色彩議題均須轉發爆政公社 6:#不清楚文章內容該發哪個館點擊以下連結告訴你


艾莉置頂

公告:最近常有假借發新聞內容,連結點進去卻是病毒,大家要小心不要亂點連結,以免中毒!


匿名

新莊半夜火警,16歲女逃生不及和夜班保全父天人永隔!消防大隊長:妹妹抱歉,我們盡力了

新北市新莊區建中街14日清晨發生住宅火警,一棟4層樓老舊公寓2樓全面燃燒,造成1名16歲少女逃生不及身亡。消防局於4時33分接獲報案,迅速部署水線滅火並疏散住戶,火勢於4時59分撲滅,燃燒面積約30平方公尺。少女疑因吸入濃煙倒地,送出時已無生命跡象。警方初步排除人為縱火,起火原因仍待釐清。參與救援的消防大隊長事後發文致哀,坦言全力救援仍無法挽回悲劇。 [據CTWANT新聞報導] 新北市新莊區建中街14日清晨發生一起令人鼻酸的住宅火警,1棟4層樓老舊公寓於凌晨4時許突起火勢,火焰與濃煙迅速吞噬2樓空間,最終造成1名年僅16歲的少女逃生不及,命喪火窟,消息傳出後震撼地方社群。 新北市消防局指出,清晨4點33分接獲民眾報案,指建中街一處公寓冒出大量濃煙。消防人員到場時,發現現場為四層樓建築,2樓已陷入全面燃燒狀態,火勢猛烈,濃煙不斷向上竄升,指揮官隨即部署三條水線進行滅火與搜索,同步展開樓上住戶疏散行動,整體救援節奏相當緊湊。 在4點58分,搜救人員於2樓房門附近發現1名16歲少女,但已無呼吸心跳,疑似在逃生過程中吸入大量濃煙而昏迷倒地,雖然消防人員第一時間將人救出,但仍無法挽回寶貴生命,火勢則在4點59分完全撲滅。初步確認起火點位於2樓,燃燒面積約30平方公尺。 警方表示,2樓住戶為59歲周姓男子及其未成年女兒,現場並未發現打鬥或人為縱火跡象,周邊監視器與鄰近住戶訪查也未見可疑情形,詳細起火原因仍待消防局火災調查科進一步釐清。 令人動容的是,參與救援的新北市消防局第二大隊大隊長曾天柔事後在臉書發文表示,抵達時火勢已全面燃燒,所有人員拼盡全力搶救,並成功疏散15名受困民眾,但仍無法阻止悲劇發生。他寫下:「RIP,妹妹抱歉,我們盡力了。」簡短一句話,道盡第一線救災人員的無奈與沉痛,也讓不少網友為之鼻酸。


微生紅腹角雉

沒想到它里程可以開到94萬!!!

難怪一車開三代 !人走車還在


匿名

退役海巡上校涉共諜案判刑!被追繳513萬元退休金,不服上訴敗訴確定

退役海巡上校葉瑞璋涉共諜案,遭判刑8月定讞,國防部認定其喪失請領退除給與資格,並追討已領退休金513萬餘元。葉男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處分違法,一、二審皆敗訴。最高行政法院11日駁回上訴確定,維持國防部追繳退休金及停止給付之處分。 [據中央社報導] 退役海巡上校葉瑞璋涉共諜案遭判刑8月定讞,被國防部認定喪失領受退除給與、追討已領退休金513萬餘元。葉男興訟,不服一審敗訴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11日駁回確定。 葉瑞璋民國97年間自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文書科上校科長退役,遭控被退役軍官崔沂生、李慶賢吸收,與中共軍委政治工作部對外聯絡局的北京、上海、雲南等國安人員結識,並為其在台發展組織、蒐集、交付或傳遞公務上應秘密文書。 判決指出,103年間,葉男把涉及海巡岸際雷達、艦艇妥善率、地區防務工事、大陸漁船越界處置的海巡署103年署務會報、擴大署務會報資料,透過李男交付給中國國安官員,並收取報酬,最高法院去年判處葉男8月徒刑定讞。 刑事案件判刑定讞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重新審定葉男的退除給與,認定實行犯罪時開始計算應追繳的退除給予,並自判決確定日起喪失請領退除給與資格,應繳回新台幣513萬5537元。 葉男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認為國防部的行政處分對其造成侵害,且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的憲法基本原則。 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葉男犯國安法刑案,經判決定讞,喪失領受退除給與權利,已領的退除給與,應予追繳,原處分無誤,判葉男敗訴。 葉男不服提起上訴,案件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最高行政法院11日駁回確定


CopyRight © 2019-2025 爆料公社 All Rights Reserved.
{"env":"production","version":"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