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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興公司打壓職災勞工 月薪僅有一千元】

【建興集團打壓職災司機,媽媽市長請保護勞工】

 

  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到台中市政府召開記者會,希望台中市政府號稱媽媽市長的盧秀燕市長能夠嚴懲建興集團的違法行為保護勞工。


【建興公司打壓職災勞工 月薪僅有一千元】


建興運通集團主要負責三福氣體危險氣體運送業務,然建興違法情形嚴重,甚至打壓職災勞工。劉姓司機執行業務時發生意外,並依法申請公傷假,然建興運通集團自該年九月開始,原本應依法補償給職災勞工的八萬元薪資直接砍半,並主張過去是多給的,後續甚至接連數月都未依法給付薪資,在工會協助劉姓司機執行勞資爭議調解後,公司才開始給付,但公司仍是主張薪資僅有四萬多元,然因車故要賠償公司逕自扣四萬元,導致該司機一個月只有一千元的薪資,除了跟原本約定好的薪資八萬扣三萬完全不同外,此舉更是完全罔顧勞工家庭生活與生計。

此外,建興要求要重新簽訂勞動契約,甚至直接表示不重新簽訂勞動契約降低薪資,就只能留職停薪,試圖規避職災補償的義務,後續甚至要求劉姓司機要更換原本長期職災就診復健的醫院,完全不顧勞工局所說「應就職災勞工就近職災專責醫院接受強化訓練復工服務」,公司更是表示只要不配合就是簽定新的勞動契約。劉姓司機:「我因執行業務發生意外,在職災醫療期間頻頻受到公司的打壓,一面承受受傷的疼痛一面還要承受公司各種手段的壓迫,面對生計真的不知道未來在哪裡,看似保護職災勞工的勞基法卻起不了作用,每個月領1千元的職災補償要怎麼活下去?一直以來薪資原本是全額匯到帳戶,公司在去年年中忽然宣佈,以後薪資一半匯到帳戶,一半到公司領現金,開始執行之後又說到公司領的現金是恩惠性給予。薪資單巧立名目,付出勞務的薪資就變成了公司想給就給,不想給就不給,接著就開始降低員工的投保金額,原本保額80200降成40100,這些操作在市府眼裡真的都沒有問題嗎?職災期間強迫我簽本票、簽認同薪資屬恩惠性給予,簽放棄法律追訴權,簽新的勞動契約卻不給時間看契約內容,不簽就沒工作了。沒有理由的不讓我到就近的職災專責醫院醫療,時不時的威脅讓我長期都活在害怕與恐懼之中,媽媽市長,面對這些,我又該如何。


【建興公司違法連連 不怕台中市政府 】

建興運通集團自112年7月,擅自變更激勵獎金辦法,原本每個月因出勤車趟固定能拿到的激勵獎金,開始以現金發放,並且變更名目改成品質、久任、中秋紅包,而運輸業薪資結構複雜,一直以來都讓資方有違法的空間,建興除了變更薪資名目與改成現金發放,試圖將經常性給予的薪資硬凹成恩惠性給予,還直接於7月時降低勞工的職保級距,已經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二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種種措施顯為了規避勞檢、為了規避法令的種種措施,此舉明顯片面變更勞動條件,未經勞工同意,還在勞工要簽領特休未休獎金的時候,要求簽訂同意「薪資沒問題,放棄法律追訴權利」的同意書。今年一月工會與桃園的建興司機為了公司此違法行為至勞動部召開記者會抗議。


依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去年11月建興運通集團多間公司亦遭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針對「未依法給付加班費、超時加班、未記載出缺勤時間」開罰,多項違法紀錄顯然沒有讓建興集團有所改善,反而變本加厲打壓職災勞工,不但在職災勞工未恢復原工作的醫療期間,試圖降低勞工的薪資,多次刁難公傷假的申請,也未依照勞動基準法59條「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給予補償,還甚至表示原本足額補償的月份是給錯的,更完全罔顧勞工家庭生計,讓勞工一個月實際拿到的薪資只有一千元,在過程當中也不斷要脅司機簽訂本票,更是突顯了逼走勞工的意圖,一直以來劉姓司機都願意配合復工計畫,公司仍要刻意刁難就診的醫院,種種行為不只不把勞工當人看,也不把台中市政府放在眼裡。

 

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理事長林志雄表示,過去工會針對建興集團已經召開多次的記者會,從超時加班、未足額給付加班費、違法解雇、違法降薪到現在建興打壓職災勞工,證明了交通運輸業罔顧法律的事實,盧市長去年打了一場漂亮的選戰,但是如今連勞工的基本權益都無法保障,實在讓人失望,請媽媽市長硬起來保護勞工。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陳俊志說明,沒有勞工願意發生職災,受傷後要的只是基本的保障,公司應該依法給付原本的薪資。但沒想到連建興公司連最基本的保障的保證都做不到。勞基法59條與勞動部相關的函示,建興集團都不放在眼裡,請台中市政府硬起來與交通部共同要求建興集團限期改善。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代表科長曾傳銘出面接受陳情並表示「112年接獲勞動部指示有針對建興集團旗下公司全部實施勞動檢查裁罰26萬,今日訴求有聽到,接獲陳情書完會啟動第二次勞動檢查。」「會依照勞動基準法59條有關職業災害規定查處,有查到明確事證違法勞工局不排除處以最高的罰鍰」。

  

  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總幹事林昶志「強調依據勞基法59條就是要補償原本的每月薪資八萬元,希望台中市政府針對建興集團違法行為立即開罰,這件事就是要見證盧市長是否能保障勞工,若勞工局仍無法解決,工會會再親自向盧市長陳情」。


地點:台中市政府(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主辦單位: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新聞聯絡人: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總幹事林昶志0982-050792

訴求:

1. 台中市政府應立刻針對建興運通集團多項違法行為進行開罰。

2. 台中市政府應要求建興集團依法給付薪資,停止打壓職災勞工的行為

3. 台中市政府應函請交通部針對「建興運通集團經營不善、妨礙公共利益」的行為,依公路法47條要求建興運通集團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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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匿名
兩個白痴工會!直接去,科學園區管理局門口,抗議個幾天,三福氣體就會有壓力,鐵鎚釘釘子,釘子釘木板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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