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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電視】府院關說案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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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爭議與弊端中,最震撼但媒體也最不敢關注的莫過於《鏡電視》的關說案:吹哨者所提供的錄音檔中,裴偉告訴股東,他向總統打了小報告後,蔡英文便要求行政院長蘇貞昌以及心腹洪耀福告訴NCC主委陳耀祥,要求他儘速發執照給《鏡電視》。

以下是台客依時間軸所整理的《鏡電視》關說案(有耐心的)懶人包。

2022年9月27日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在立法院對行政院長蘇貞昌作質詢時播放了以下三段錄音檔。錄音檔的人聲來自《鏡週刊》社長也是《鏡電視》的股東裴偉於2021年12月17日對股東所作的報告。為了能夠順暢的閱讀以及不費力的理解,以下的逐字稿省略了一些贅字、贅語,並稍微作了詞句的修正。標點符號的標記並沒有完全忠實地反應原說話者句子的停頓或語氣。以下的每一段逐字稿都附有錄音連結,以方便鄉民查證、作比對。

裴偉說:「我想可能有兩個層面來說明:第一件事情是,我們應該會排在27號那個禮拜,因為我們今天才得到訊息:我們回答的問題送進去之後,蘇貞昌找了陳耀祥,NCC的主委,跟他講說這些東西程序都已經完備了,那你說要拖到公投後,那公投後要趕快排,沒什麼好拖延的,就讓人家用很快的速度拿到執照。這部分蘇貞昌已經明確跟陳耀祥講,因為今天是行政院直接告訴我的,已經做了這樣子的安排,叫我們放心。比較順利的話,我們應該會在12月底之前拿到執照。」

裴偉說:「也給股東做一個報告,我們董事長12月1號去做面試,NCC那天問的問題非常離譜,問了很多奇奇怪怪的問題,我們也都謹慎回應。當天事情一過後,我就跟小英總統反應那天的狀況,說NCC其實很無理取鬧。然後那個禮拜,小英總統就立刻告訴蘇貞昌 – 他們每個禮拜三都會開會 – 說這件事情人家已經做了最嚴格的處理 – 就是我們的內容和章程 – 沒有理由去拖人家,你一定要趕快去處理。」

裴偉說:「所以呢,我們等他的回應,他的補充資料一下來之後,我們立刻就在星期三回應,我們本來是希望它通過公投,才結束我們的案子;避免紛爭的話,最好的時間就是下禮拜。所以我們看他要求我們回應的時間是12月20日,就是禮拜一回應就好,拖過一個禮拜。依法定的事情,我們就不希望它拖,所以他給我們題目,第二天就傳回去了,我們立刻討論,把這個題目回答完以後,我們就通知行政院這件事情。那一天蘇貞昌就立刻找了陳耀祥,他講完以後就說,你這個主委不要做到,我給人家一個 Favor,後來變成沒有。他說你不要做成這樣個樣子。所以,後來行政院告訴我們說,依照他們的安排,應該就是排27號29號那個禮拜過,然後一次就會讓我們過。目前得到訊息就是這樣。(某股東聲音:這個內部的話,對外就不公開。)對,我們自己都是股東,我就把我們目前長期協調的結果,跟大家講。這件事情是總統、甚至府方的人,用洪耀福做代表去告訴陳耀祥說,你不要以為,18號公投如果沒有好的結果的話,會換成行政院長,然後這個案子就可以拖。這是總統的旨意,不是行政院長的旨意;誰來做行政院長,這個案子還是要過的,他是很明確的告訴陳耀祥。」

以上是2021年12月17日裴偉告訴股東的話;《鏡電視》於2022年1月19日取得《鏡電視新聞台》執照。

在陳椒華的質詢中,蘇貞昌全盤否認他曾經施壓過陳耀祥。當陳椒華問他,裴偉是否在說謊,蘇貞昌回答:「我不曉得他怎麼樣子,以及你說那個聲音是他的,我也不知道,我也不熟也不能判斷。」當陳椒華請教蘇貞昌,是否同意讓立委代表人民調閱相關資料,讓一切公開透明?蘇貞昌回應:「立法院的運作有法規的規定,我們對立法院的運作都是尊重。」

當天下午記者致電給裴偉求證,但他本人並未做出回應。《鏡電視》則發出聲明,表示股東會議上並沒有陳椒華指涉的討論內容,因此「為捍衛權益,將對不實爆料提起訴訟」、「必要時,將向公眾公布該日股東臨時會的全程錄音,以昭公信」。而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也在下午接受記者採訪,表示總統蔡英文未曾和行政院長蘇貞昌談及這個議題,也不會涉入個案。

對於《鏡電視》的恐嚇,陳椒華的回應如下:

我是陳椒華,我在立法院質詢所言,我全權負責,歡迎《鏡電視》馬上提告。我將在法庭上公佈所有、全程的錄音,揪出違反濫權的份子,同時我也會請法官傳喚《鏡電視》當天與會的股東出庭作證,來釐清到底是誰在說謊。

當天晚上《年代新聞》寫手張雅琴在自己所主持的節目《挑戰新聞》上宣稱,在她「求證」的過程中,有某位「高層」告訴她,陳椒華所公佈的錄音檔疑似經過剪接偽造。

2022年9月28日

沉默了一天的裴偉今天發出公開聲明表示:「經過再三確認,110年12月17日股東臨時會並無立法委員指涉的錄音內容」、「立法委員公開的錄音內容又經刻意剪輯,製造不實輿論」、「真正介入電視台的,是民眾黨立院黨團」、「在這整起事件中,鏡電視才是真正的受害者」。裴偉並沒有承認或否認錄音檔中的人聲是自己的。

不過,同一天《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的公開聲明不但證實陳椒華手上的錄音檔確為股東會當天發言內容,也表示願意提供完整錄音檔給相關權責單位。至於裴稱宣稱該發言不在股東會正式議程之內,他認為裴偉只是在移轉問題焦點。他批評媒體報導「應為人民監督政府,而非淪為散佈謠言或為掌權者帶風向的工具」並反駁張雅琴27日晚的論述(原文如下):

張女士於上開報導中聲稱:「我去求證的過程當中,有『高層』跟我說,那個錄音不是在股東會,是在股東會之後,而且疑似經過剪接」、「我查證之後,『他們說』這個你可以去調股東會,股東會他的錄音都有存檔,股東會的錄音當中沒有這段」、「所以『他們』懷疑是在股東會之後,然後被錄下來的」、「『他們』認為說應該是在股東會之後,裴偉跟董事長陳建平還有特助張寒青聊天,然後內容也被剪接」、「那所以話來了,到底誰錄音的呢?裴偉自己會錄嗎?不會吧,那前董事長陳建平會錄嗎?還有特助張寒青會錄嗎?這就是一個疑點了。」云云,本人不知張女士究竟向哪位「高層」求證、亦無從得知報導中所稱之「他們」究係何人,本人更無法理解年代新聞與張女士為何完全未向本人進行查證,但本人可以確知,上開報導內容完全錯誤。

張雅琴後來承認,她報導中的「高層」並非《鏡電視》的股東會成員或裴偉本人,而是民進黨政府官員。

2022年9月29日

《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接到吹哨者檢舉,表示願意提供《鏡電視》股東會「原始音檔」來作真偽鑑定。《吹哨者保護協會》決定選擇和美國《聯邦調查局》以及《中央情報局》合作過的《美商瓦器聲紋鑑識實驗室》作為第三方鑑定機構,並陪同吹哨者代理人將存有原始音檔之錄音設備交給鑑定人員。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向法務部檢舉《鏡電視》申請執照過程涉及不法。法務部接獲檢舉後,交發給士林地檢署調查。檢方預計在下周簽分「他字案」,指派檢察官調查《鏡電視》是否涉不法。

2022年9月30日

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在立法院對NCC主委陳耀祥及行政院長蘇貞昌作質詢。先被質詢的陳耀祥表示:他不知道裴偉發言資料的真假,但「蘇院長絕對沒有施壓,在此可以明確回答」、「裴先生他自己怎麼講,我也不了解」。

賴香伶問到:一個獨立行使的主管被這樣誣賴污衊,陳耀祥準備怎麼處理?

陳耀祥說:我們必須先要了解資料真假的問題;如果有相關的傳訊也會配合檢調機關或國會的調查。

賴香伶接著問:難道NCC自己沒有能力回應外界的抹黑指控,只會說要配合檢調來辦理?這件事情已對NCC審查《鏡電視》的公正性打了很大的問號。

陳耀祥回應:各政黨對NCC有很多的批評,尤其是在選舉期間,但我們能告《鏡電視》什麼?所以我們就配合檢調處理。

接下來受質詢的蘇貞昌也同樣否認施壓陳耀祥,也否認總統蔡英文有和他說《鏡電視》的審查拖太久。

當賴香伶問:他是否認為這段錄音是假的、裴偉是否故意講話錄音給別人聽來詆毀府院?

蘇貞昌回答說:「第三人在外面要講什麼話,這不是總統、院長能夠去控制、也不必去查。那他本人有對於被爆出來的所謂錄音帶又提出質疑,並行使法律權利,可見那個錄音帶的真實與否,是不是被變造等等,連當事人間都已經有爭執;把一個有爭執的東西來問院長、問總統,質疑院長、質疑總統,是不對的」。

當天晚上《年代新聞》張雅琴在《挑戰新聞》上聲稱,《鏡電視》的風波政黨介入蠻多的,目前「幾乎可以確定是政黨間的代理人之戰」,又點名指稱「民眾黨的意見很多」。張雅琴以「被錄到音的人」聲音很像裴偉來暗示觀眾錄音檔不是裴偉的聲音;接著卻又告訴電視機前觀眾,《鏡電視》員工告訴她,裴偉有很明確的表態,説自己當時講了很多話,他自己也不記得講了什麼,但當大家追問他有沒有講這個或那個,他說他可能是「善意的膨風了」。

2022年10月3日

錄音檔曝光後,裴偉今天首次上媒體,接受《中廣》廣播節目《千秋萬事》主持人王淺秋的專訪。裴偉強調,自己沒有跟蔡英文或蘇貞昌有「這樣的聯繫」、「這個錄音帶不是股東會上的討論,而是散會後閒聊」。當王淺秋請他說明錄音檔的內容,裴偉開始支支吾吾地解釋:股東會因為26個月了還沒有拿到執照很擔心,所以他說了一些東西,「也許有些膨風」、「講過頭了」,但他絕對沒有作「那麼厲害的事情」。王淺秋問他那這樣是不是他說了假話,算不算騙了股東?裴偉回答說:「其實不是騙」、「因為股東很擔心」,所以他才說「我們作了很多努力,就醬子而以」。裴偉接著把話鋒一轉,先批評NCC怠惰、濫權、箝制了《鏡電視》,又再重申《鏡電視》的爭議是政治操作,並屢次點名是民眾黨在找麻煩。

2022年10月4日

民眾黨立委邱臣遠在立法院質詢蘇貞昌:裴偉一下說錄音帶經過剪接變造,一下說自己膨風說過頭,一向以打擊假訊息為內閣首要任務的蘇貞昌,是否支持繼續追查《鏡電視》,將裴偉送辦?若查證屬實,是否對《鏡電視》執照申請作進一步的調查?

蘇貞昌回應:府院絕對沒有干預NCC獨立機關的獨立運作,對於爆料的錄音檔,府院既不知有此錄音,也不知有這個談話內容;他沒有干預《鏡電視》,蔡英文也沒有跟他講過這件事。

至於裴偉的說詞要不要去查,蘇貞昌說:這是「股東之間的糾紛」、「我沒有說人民什麼時候講話,去給他查誰講什麼話,不是這樣」、「已經進入司法程序,那就依照司法程序進行」、裴偉「起先也直指是變造,昨天他也講,裡面他陳述的是膨風,這件事情非常清楚」。

邱臣遠表示尊重蘇貞昌的說法,但NCC從《數位中介服務法》,到企圖移頻把TVBS頻道轉讓給《鏡電視》,再到目前裴偉的事件,已經讓NCC獨立審查的職權蒙上了很大的陰影。

同一天陳椒華也召開記者會,公佈吹哨者所提供裴偉的LINE對話截圖,其中內容顯示:2021年7月16日NCC外部委員會審查《鏡電視》後,當天晚上裴偉用LINE將以下訊息傳給股東:「今天沒投票,補完資料才投,因為(外部審查委員)陳依玫鬧場」、「我們已經將情況向府院抱怨,要他們給NCC壓力」。她呼籲NCC出面說明,裴偉在當時如何得知會議沒有投票?甚至還知道外部審查委員陳依玫鬧場?NCC內部是誰違法洩密給裴偉?NCC是否應進行徹查並移送檢調偵辦?

當天NCC發言人翁柏宗作出回應表示:他相信NCC人員對外部審查程序會十分周延。陳椒華如有相關事證,可提供給NCC;陳椒華若向檢調提出告發,NCC也會配合調查。

2022年10月5日

陳椒華在《交通委員會》的臨時提案「成立調閱小組,向《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索取完整錄音檔,送交檢調鑑定」被高雄市立委許智傑、李昆澤以及劉世芳、台南市立委林俊憲、嘉義縣立委蔡易餘、台東縣立委劉櫂豪和彰化縣立委陳素月以7:4否決,再次成功擋下《鏡電視》調閱小組的成立。

為什麼說「再次」?許智傑、李昆澤、劉世芳、林俊憲、蔡易餘、劉櫂豪和陳素月7立委在同年的4月14日就已經擋下過一次《鏡電視》專案調閱小組的成立。陳椒華與其他4位在野黨立委奮戰毫無羞恥心的陳耀祥以及7位死命護航的黨國立委的經過雖然沒有主流媒體願意報導,但當天的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是每位愛台灣的鄉民必看的國會真面目。

2022年10月6日

《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理事長黃國昌召開「鏡電視裴偉發言錄音帶爭議鑑定結果公開」記者會,鑑定機構發言人Geoffrey Han 說明了使用鑑定技術及具體鑑定過程,除了認定錄音檔中說話者為裴偉無誤之外,也認定該錄音檔「無經過剪接、變造」之疑慮。當天股東會共有11名人士在場,其中身份可確定的有7名,分為鏡電視董事長陳建平、鏡周刊社長裴偉、鏡電視總經理李玉佩、鏡電視法務長黃俞豪、鏡電視財務長田富彰、鏡電視監察人劉志鵬、鏡電視股東暨皇普建設董事長蘇永平。

黃國昌表示,在行政院長蘇貞昌說不必去查之後,昨日立法院討論成立調閱小組再度被封殺,實在難以理解立法院何時成為「行政院立法局」,因蘇貞昌一句話便自廢武功,說不查就不查。

同一天裴偉發表聲明:

鏡電視110年12月17日臨時股東會錄音檔,全程僅24分29秒,若無剪輯或變造,即可清楚聽到會議主席自23分36秒處已宣布股東會結束。其餘錄音段落悉為股東會後應受法律保護之私人談話內容,由竊錄者違法竊錄。偷錄音者將鏡電視公司股東會的錄音檔,及會後股東間的非正式談話錄音散布於眾,恐有觸法之虞,本人已委由律師提告。

裴偉為了證明會議只有不到25分鐘,特別在自己的聲明附上當日股東會散會前的逐字稿如下:

23:20 股東A:我先提一下喔,假設沒有臨時動議的話,請先把這個會結束掉,然後再談其他可以談的,不然的話,不要留紀錄。

23:33 陳建平(會議主席):對對對。

23:36 陳建平(會議主席):如果各位股東沒有其他臨時動議,那我們今天股東會就開到這裡,散會,謝謝。

雖然會議主席於錄音帶時間 23:36 宣布會議結束,但股東A於 23:20 的「提醒」(我先提一下喔)卻暗藏貓膩:這不是公然告訴在場人士,會可以繼續開(然後再談其他可以談的),但因為之後談論的內容不能被留下紀錄(不要留紀錄),所以我們檯面上要作個樣子先宣佈散會(請先把這個會結束掉)?

2022年10月7日

陳椒華在立法院質詢蘇貞昌時問到:裴偉一開始說是錄音檔經過變造,後來又改口說是膨風,為什麼院長一再配合他發言,而不願意一起把錄音黨交給刑事警察鑑定?

蘇貞昌的回答是:「因為我不會去指揮辦案;裴偉和股東間的糾紛已經去訴訟,相關檢調也都在辦了」。

陳椒華問到:裴偉改口說自己為了安撫股東因此有些膨風,但如果他用總統、院長的名號來吸引股東投資《鏡電視》,如果這不是詐騙,什麼是詐騙?如果這不是散佈假訊息,那什麼是散佈假訊息呢?院長一方面說裴偉的言論不用去查,一方面又說要成立打詐國家隊,這難道不是空話嗎?

蘇貞昌回應的聲量稍微高了起來:陳椒華的說法是錯誤的,總統或院長不能控制或去查裴偉講什麼,但他股東之間有無詐欺,言論是否真假,都有相關檢調單位在偵查。

陳椒華質疑:但院長你知道現在的偵查是「他字案」(台客註:檢調認為「是否有特定人涉嫌犯罪」還不清楚之案件)嗎?院長你知道偵辦方向嗎?

蘇貞昌回應:我們不是像當年思想控制的時代,專門還去查人民怎麼樣;股東之間的私權糾紛,是否有詐騙詐欺,已經進入訴訟程序,都依法辦理。

陳椒華再次強調:目前此案被列為他字案,但裴偉用了總統和院長的名義招搖撞騙,欺騙股東投資,院長有權利也有必要去告發。

蘇貞昌回應:案子已進入司法程序,他支持檢調偵查,不會去干涉,也不會指揮辦案。

陳椒華這時提出下一個問題:前天她在《交通委員會》上質詢時,NCC陳耀祥表示洪耀福沒有來關心《鏡電視》的案子,但當洪孟楷問他同樣的問題,陳耀祥又改口說,他們兩人本來就認識,所以關心《鏡電視》的狀況很多,但關心不是關說或施壓。陳耀祥說謊被抓包,人民要如何相信黨院高層沒有介入NCC或《鏡電視》的申照?

陳椒華沒有等蘇貞昌回答她的反問句就繼續下一個關鍵問題:洪耀福在今年(2022)3月24號對媒體表示,《鏡電視》案在府院有共識之後,找了他這個沒有任何官職的民間人士去幫忙跟NCC溝通。院長是否同意他的說法?(台客註:影片中的即時字幕「洪耀福」被打成「陳耀祥」,3月「24號」被打成「31號」,字幕原本已顯示的「今年」在我們的眼前直接被打手改成「2020年」。政府竄改記錄的伎倆直接在國會直播中被抓包了嗎?)

蘇貞昌再次否認府院有介入,陳椒華問難道洪耀福也是膨風?何況大家都知道洪耀福不是什麼「民間人士」。蘇貞昌先批評陳椒華只想說自己想說的話,只想聽自己想要的答案,接著開始有點語無倫次,說什麼都依法辦理。

當陳椒華表示,外界質疑府院高層介入《鏡電視》審照,這並不是第一次,蘇貞昌此時不斷打斷陳椒華,表示他已經說過N次沒有介入、她說的並非事實。

陳椒華接著以《台數科》(台灣數位光訊科技集團)為例提問:當2020年《台數科》申請變更為新聞頻道在899次會議通過,但7天後的900次會議的重審馬上否決申照;除了外界質疑府院的介入,NCC處理《台數科》的時間為7天,那《鏡電視》呢?根據吹哨者的資料顯示的各項爭議,以及《鏡電視》執照取得違反覆議的問題,這樣合理嗎?

蘇貞昌說他不曉得委員引述的案件。

陳椒華繼續:當時媒體報導,你震怒後向蔡英文總統報告,要求NCC收回決議,結果7天後《台數科》的執照就被否決掉。請問院長,你有沒有介入?

蘇貞昌先回答說「沒有」,卻馬上開始裝傻:「妳說的是哪一個事情?這是什麼時候的事情?」

陳椒華再次指出是2020年3月的事情。可惜的是,陳椒華不但沒有繼續追問下去,當她說府院高層介入NCC的質疑不可能「空穴來風」,蘇貞昌就抓到了她的話柄而不斷攻擊陳椒華沒有證據、拿不出證據,只說「不可能空穴來風」;以陳椒華的學養,不應該只有這樣的水準。陳椒華謝謝院長的指教後,便進行下一個關於《數發部》的質詢。

2024年10月1日

台客對2022年《鏡電視》關說案的懶人包就先整理到此,但《鏡電視》取得執照前後的眾多弊案、爭議以及後續之發展卻遠遠超過以上所提。

《鏡週刊》社長裴偉於2021年7月16日告訴股東,他已經要求府院給NCC壓力;同年的12月17日裴偉告訴股東:在他向總統蔡英文告狀 NCC「無理取鬧」後,蔡英文隨即要求行政院長蘇貞昌對《鏡電視》的執照取得「趕快去處理」;蘇貞昌施壓NCC主委陳耀祥盡快放行之後,行政院還向裴偉作回報,請他放心;蔡英文的心腹洪耀福更向陳耀祥指示,《鏡電視》通過審查不光是行政院長的旨意,而是「總統的旨意」。至今為止,我們沒有看到檢調對蔡英文、蘇貞昌、洪耀福或陳耀祥採取行動,我們只有看到《黨、檢、媒》三位一體的奸淫亂倫。從民進黨乩童王義川上黨媒炫耀可以取得手機基地台訊號來比對分析集會遊行民眾身份,到《三立新聞》寫手馬郁雯在自家黨媒誇耀自己養北檢7年可以取得北檢偵查內容來大肆報導,北檢似乎都置若罔聞、視若無睹。

2021年12月17日出席《鏡電視》股東會的有11人,假設每個人都作了錄音,當天就有11個錄音檔的可能。每個人開始、結束錄音的時間都不相同,加上如果在過程中暫停錄音的時間點、長度不同,就會有錄音檔長度不同、計時不一的情況。至於裴偉把自己變成受害者,說會議後的發言被違法偷錄,這仍無法抹滅他自己說過的話。

裴偉有沒有說過錄音檔上的話?如果「有」,那裴偉說的是「真話」還是「謊話」?如果是「真話」,那蔡英文、蘇貞昌、洪耀福及陳耀祥就是「關說」NCC來「圖利」《鏡電視》,如果是「謊話」,裴偉就是「詐騙」股東還「毀謗」府院。

至今,我們只知道檢調單位用了唬小孩子的「他字案」假裝在偵查《鏡電視》的關說。

我們的檢調單位放任了鄭文燦涉案人士至少7年的時間去串供、滅證;放任了《超思》弊案的相關人士至少1年的時間去串供、滅證;《反南鐵東移自救會》會長陳致曉教授2015年因為安置住宅容積率從法定210%被放寬到538.4%告發時任台南市長賴清德圖利《富利建設》已經過了9個年頭。陳椒華2022年公佈裴偉的錄音檔以及蔡壁如檢舉《鏡電視》在上個星期已經滿2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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