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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嵐加盟店拒絕依法給加班費後續 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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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連結是前篇


#50嵐加盟店拒絕依法給加班費後續 後續

#蘆洲中正店

#五股成泰店

#士林劍潭店

我冒者就算可能處法的風險 我也會為自己爭取權益 揭發雇主惡劣行徑



調解不成立資方主張其一

雇主主張"無短付加班費",且合意終止無給付資遣費之義務,但基於"體恤"勞方多年的辛勞,院平息爭議之前提下,給付19萬元慰問金作為本案全部和解。

但調解期間資方律師又承認自己沒有按照法規走,

卻又聲稱可能是誤算或漏算,後續又承認自己違反勞基法,一直不斷地跳針,

但又不明原因自爆所謂固定113年度加班費統一$195/h之薪資是"50嵐台北總部"下達之指示,並聲稱是因為總部壓力所以不得不遵照指示,

以上說詞皆為資方委任律師所說,

我大致上認為資方意思就是台北總公司逼我違法所以我就算違法也要遵照台北總公司的意思,

對於其中音檔內資方律師所說明的計算方式資方這邊認為自己沒有不違法之處,

但又完全沒有提供任何計算方式,問怎麼細算的又說是概算

甚至還莫名地說:我們可能還多給,這種荒謬的言詞,

請問到底為什麼要睜眼說瞎話......

請問這就是所謂飲品業界龍頭加盟主對待所有任職員工的方式嗎?

台灣的勞工就這麼卑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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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則留言



聲請法扶勞訴律師才對 .. 律師 對幹 比較精彩,反正都是鬼話連篇
@鋖遊塔 除非你沒工作沒資產,否則法扶才不理你勒。只是個盲腸單位。

匿名
這種店只有我們消費者能讓他倒~

匿名
只圖溫飽?所以放任慣老闆亂搞?笑死人 什麼狗屁留言

匿名
調解時不是有告知不能錄音、錄影? 照規定走,別把自己有利的權益給弄掉了

匿名
這就是當今的台灣,所以創業是可複製的,有人還不信,所以台灣還是統一好了,給他們教訓。

匿名
太惡劣了

不要講那什麼這就是所謂XXX龍頭的怎樣怎樣,這其實算是喪家之犬的無能狂怒之詞,還有點道德勒索的嫌疑。但是個智商還在線的商人就不會去在意你的道德勒索,所以才說這是無用之詞

我就問: 你簽名拿錢了嗎? 如果沒簽名那麼這一槍合情合理,簽了你就吃相難看!
Frank作者
當然沒簽名......所以才調解失敗 一毛錢都沒拿 甚至現在要自己先出一大筆錢委任律師QQ

匿名
晚班都給工讀生關店,薪資算到10點半關門,但之後的清潔結帳都不算工資,欺負工讀生不懂自身權益,傻傻做到11點多!

50嵐 好 以後不買了

匿名
我想這規定不是現在才知道 一開始就知道不法為什麼還要繼續做? 我不太懂這用意 然後一直抱怨資方 有本事你就自己當資方 幸好你有爭取到你該有的 下次眼睛放量一點 不合理的工作就趕快離職 我相信有能力的人 到哪都是黃金
Frank作者
到哪裡都是黃金我覺得是真的 至少我在受不了後去應聘其他行業也是有不錯的薪資與職位,說實話我根本用不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的失業補助,但為何我就不能爭取該有的權益? 在台灣多少人努力到付出寶貴時間只為公司利益好讓自己在這個市場上也有點未來發展性,各行各業都是,但到頭來公司吃人夠夠不甩法規還欺凌員工,請問合理嗎?
匿名
是的 你期望每個人都是有能力的人, 但問題是 工作只圖溫飽, 要不然, 台灣薪水低事鬧著玩的? 有多少開高薪的? 有多少高(低)薪陷於人事爭鬥? 有多少家庭礙於生活, 不得妥協?

薪水的事我一律建議走勞工局申訴, 他們算比較準吧?

匿名
遠傳廣告關不掉
匿名
歡迎光臨my縫

提告連50嵐總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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