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網友幫忙評評理,去年10月我的Yaris 發生事故,車輛拖到楊梅Toyota汽車保養廠。因為車輛理賠的問題放到今年六月份,對造還是耍賴不賠,最後因為沒有辦法先將車輛拉回家中放置。車輛回到家後發現引擎室內的空氣流量計被偷走,中控面板也被偷換掉,後尾燈的兩個飾蓋也被偷走,後來跟服務廠反應要求抓到偷竊者。結果廠長來電說,因為車輛放置太久錄影的監視器已經抓不到是誰了,ㄧ直要求我提出我想賠償的金額,但我只想抓出偷東西的人而已,最後搞到我不厭其煩,很生氣地跟他說,你這麼想賠錢就賠我10萬元好了,結果他說不可能!我當然也知道不可能,我只是很不爽不能把人抓出來嗎?不要想拿錢來了事。結果到昨天廠長又改口了,說你去告我也告不到我,我也不會怎麼樣,又說成可能是我發生事故的時候零件噴飛了,講到最後就是推卸責任不想負責,大公司就是了不起,我提醒大家以後去這裡保養要小心一點,不要像我一樣東西不見了,最後變成是我自己在造假在自導自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