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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海巡上校涉共諜案判刑!被追繳513萬元退休金,不服上訴敗訴確定
退役海巡上校葉瑞璋涉共諜案,遭判刑8月定讞,國防部認定其喪失請領退除給與資格,並追討已領退休金513萬餘元。葉男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處分違法,一、二審皆敗訴。最高行政法院11日駁回上訴確定,維持國防部追繳退休金及停止給付之處分。
[據中央社報導]
退役海巡上校葉瑞璋涉共諜案遭判刑8月定讞,被國防部認定喪失領受退除給與、追討已領退休金513萬餘元。葉男興訟,不服一審敗訴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11日駁回確定。
葉瑞璋民國97年間自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文書科上校科長退役,遭控被退役軍官崔沂生、李慶賢吸收,與中共軍委政治工作部對外聯絡局的北京、上海、雲南等國安人員結識,並為其在台發展組織、蒐集、交付或傳遞公務上應秘密文書。
判決指出,103年間,葉男把涉及海巡岸際雷達、艦艇妥善率、地區防務工事、大陸漁船越界處置的海巡署103年署務會報、擴大署務會報資料,透過李男交付給中國國安官員,並收取報酬,最高法院去年判處葉男8月徒刑定讞。
刑事案件判刑定讞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重新審定葉男的退除給與,認定實行犯罪時開始計算應追繳的退除給予,並自判決確定日起喪失請領退除給與資格,應繳回新台幣513萬5537元。
葉男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認為國防部的行政處分對其造成侵害,且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的憲法基本原則。
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葉男犯國安法刑案,經判決定讞,喪失領受退除給與權利,已領的退除給與,應予追繳,原處分無誤,判葉男敗訴。
葉男不服提起上訴,案件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最高行政法院11日駁回確定

